又二十五日唱歌
《花事了》與《乘客》,曲子一樣。卻覺得粵語版本的歌詞更有韻味……讓我謝你,贈我空歡喜,記得要忘記,和你暫別有何妨……若沒有林夕,的歌恐怕要打折扣。他是音樂中耀眼而堅定的靈魂所在。
有持續的小號在跟蹤,輕微的電子化風格。覺溫暖而愴然,明亮的,歡喜的,亦是淡薄的,無所留的。菲式唱腔,一貫的懶洋洋,毫不費力,卻可以輕易地就滲心里去。國語歌手此起彼伏,但都是過眼云煙,且都是邋遢有味的云煙,并不華。這樣令人記掛,自然是有獨到的好。
那日巧邂逅一個唱片公司的老板。隨手給了一位主推歌手的新專輯宣傳小樣。顯然一直未曾竄紅的歌手,唱了三首自己作詞的歌,大段采訪里極力闡述了自己唱歌及作詞作曲的背景及理念。用的是書面化的語言,里面夾雜大量希,樸素,熱,理想,人生之類的用詞。
我一點都不懷疑這個子是個心底善良,并且對音樂備激的歌手。只是三首歌聽完,居然什麼都記不住。歌詞是自己寫的,就如同的語言,充滿一種盛大的表達,像讀高中的孩子寫書,真摯,無力。非常貌似無辜,但讓人沒有耐心。
因還不能確定自己究竟想說什麼,所以一說就說很多。只是說得那麼多,依舊是不得要領。也就對其他人一點影響也沒有。
所以歌詞始終是靈魂。林夕是高手,輕描淡寫,也傷人三分,讓人觀照到某時某地的緒與懷。小小歡喜,約荒蕪,看一些世間真相,所以不多言。寥寥幾句,只讓聽到的人自己去猜測。平時又極為低調和匿。位置若到了某一個高度,就可以有恃無恐。
因你有的,別人沒有。別人若一起初就沒有,那麼他就始終不會有。這恐怕就是天分。
即使后來的唱片里,大多只能挑出兩三首好歌,其他也就是草草過場。但因為有那麼幾首在,印象太深,故仍不覺得失敗。只是所有買過的碟,都無緣無故,陸續消失,也沒想到要存心再收集回來。
一首歌。一本書。或者一個人。都是如此,喜歡過就很好。因喜歡其實并不容易。它是這樣挑剔。很直接深刻,也很無底。并且在遇見的第一個五分鐘里,預就已決定一切。有剎那的電照耀存在。那麼此后即使錯過或失落,也是應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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