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往口袋里塞什麼呢!拿出來!”
話音未落,他就霍然起大步出收銀臺,直沖一個貨架后面。那個貨架大,足以擋住我們這個位置的所有視線。
不一會兒,他就從里面揪出來個小男孩。
“第幾次了你?東西趕快拿出來,家里人電話號碼給我,這次非要有人來接才能放你走!”
他聲音不高,語氣也不兇,反而有幾分慢條斯理,仿佛做好了慢慢磨的準備。
小孩看不出慌張和害怕,只垂著腦袋不吭聲,順從地從口袋掏出一把金屬模型槍。
華哥道:“你要給我三倍賠償,一個月之不準進我門,聽到了嗎?手機號!”
小孩兒低聲囁嚅:“沒……沒有。”
“什麼沒有?你爸媽你爺爺外公外婆,哪個都行,別在這里裝!”
“沒有人。”小孩雙手握放在前,微微抬起頭看著華哥,“沒人在家,他們不會接你電話的,也不會來。”
“那我就報警了!”
“你……那你……報吧。”掙扎不到一句話小孩就放棄了,說完話他扭過臉看門口外面,表空冷漠。
我也正好回頭,與他視線不期而遇。目相的剎那他忽然出驚訝神,眼神在我臉上逡巡,越看越猶疑。
這麼面對面細看,我也開始覺得他眼。
正當我在腦中搜索這種悉的出時,他猛地朝我上前一步:“表哥!”
“……”
與此同時,我也想起來了——他就是孤緒路十六號現任住戶家那個孩子,向芳的不知道是哥哥還是弟弟的兒子,我的便宜表弟。
上一次見到他,他應該還只是剛上小學一二年級,小小一只,覺沒比華哥的收銀臺高多,現在看起來已經是個大孩子了。
他什麼來著?
“那個……你,”我跳過點名相認環節,指指收銀臺上的模型槍,“什麼病,一支槍沒錢買啊?還用的!”
邊唯一的孩子茉莉是個聰明省心的小寶貝,我訓人技能修煉不足,開口沒什麼水準,一味兇。
這便宜表弟看來卻是個被罵慣了的,聽完我這句質問不怕反笑,還自來地黏上來:“表哥,你也算我家長,你幫我賠吧,檢討書幫我簽個名字!”
“……”我被這等不要臉震撼了。
不等我表態,他又立刻回首問華哥:“老板,我表哥領我走行不行?”
華哥斜靠在臺上,瞇眼看向我,從屜里翻出一個筆記本:“要看你表哥愿不愿意了,你先把檢討書寫一寫。”
小混蛋聽了,屁顛屁顛過去拿筆攤開本子,落筆飛快。
華哥低眼看他一下,搖搖頭,沖我無奈嘆氣:“慣犯了,家里人都不管,今天要不是你在這里我肯定送派出所去。”
我無話可說,尷尬笑笑。
意外當了回冤大頭。收拾完這攤爛事,外面雷雨也近尾聲,路上已經有不撐傘的行人。
便宜表弟撿了便宜倒還算會賣乖,圍著我左一句謝右一句恭維,還表示要還錢,拉住我就往十六號走。
我口上默然不語,心里卻難以無于衷——那棟已經不屬于我的家的房子,就跟過往的遲雪一樣,是我可不可即的東西。
自向芳去世起,我已經太久沒有踏過那個院子。所以我本沒有拒絕眼前這份邀請的骨氣,只好任小混蛋拖著再次靠近它。
院子和我記憶中出不大,不過靠小房間窗臺的合歡樹長得更高大了;謝天謝地謝謝城人一致的養花好,東南角的花圃竟毫沒有敗落,月季正盛開;只是花圃旁多了間小屋,一條茸茸的薩耶在里面朝我們張喊。
“喊什麼喊什麼,不是壞人!”
小混蛋語帶寵溺地訓它兩句,它馬上“嗷嗚”一聲消停下來,四腳徘徊,很想出來。
“表哥,跟我上樓吧,我的錢在房間里!”
我回過神:“嗯。”
小混蛋一把推開大門,那一瞬間我竟到無比張,心臟難以自控地一團,簡直發痛。
當眼睛真正看見屋景象,那種近乎窒息的痛便仿佛從高空墜落的重獲得了依托,慢慢放松、舒展,最終平安落地。
痛隨之消失。
眼前是完全陌生的場景,我失的同時大松一口氣。
真跟小混蛋踏門中,心理負擔也不像以為的那麼大。甚至連走進曾經居住多年的房間,也因為一眼認不出來而差點沒意識到自己在何。
“……其實我有錢的,我每個月有兩千塊零花錢呢,有時候還更多!老板要我賠十倍我也賠得起……表哥,這個給你!”
小混蛋把一個黑大木盒重重推塞到我手上,我才猛然發現自己其實飄飄忽忽的。木盒的重量掂在手里,人總算回了神。
“干嘛?”我揚揚眉。
“你看嘛!”小混蛋獻寶似的著我,期待我自己打開盒子。
小破孩兒腦子里不知道在想什麼。我打開盒子,見里面是一整盒人民幣,疊得整整齊齊,說也有幾萬塊。
大概是從我臉上捕捉到驚訝,小混蛋更得意了:“我和其他人不一樣,他們花錢,我喜歡攢錢,所以我錢可多了!”說著,他從里面揪出一把塞進我懷里,“表哥,這是還給你的!”
“……”我雖然窮,但也不至于從一個小屁孩手里斂財。
沒搭理他,把盒子和錢都放在桌上,我徑直走到窗邊。
過去很多次在小路對面凝這里的時候,我都想知道,現在從這個窗子看出去到底是什麼覺,鮮花滿枝椏的合歡樹是否如我想象中那麼。
終于,我站在了這個視角。
目貪婪地在視野范圍來回巡,很快覺眼睛不夠用,便舉起相機拍照。
小混蛋一開始還在我邊嘰嘰喳喳,過一會兒就自討沒趣地閉了。
我取盡眼前景,拍遍每一個角度。最后一張,我對準自己二十多天前站的地方,一點點調整圈和聚焦,選取最好的狀態,然后將食指靜靜放在快門鍵上,等待覺最佳的那一刻。
然而就在這時,一對人走進我的鏡頭。
他們推搡拉扯,走在前面的顯得不耐煩,走在后面的氣呼呼。這本該是破壞我取景的,然而“那種”覺不期而至。
每個攝影師都有自己的迷信,我也許算不上正經攝影師,可拍了這麼久也有一點自己的信念——我信覺。
沒有什麼比“那一刻”更重要。
只要它來了,不管鏡頭中是怎樣的景,有什麼意外,它都應該被捕捉。
我不愿為任何況放棄這一刻,循常按下食指,抓取這個命定的瞬間。
而鏡頭中的人就是在這一瞬抬頭朝我來,那雙漂亮的眼睛中還帶著一介于煩躁和冷淡的緒,表是沒有任何提防和準備的樣子,是他最真實的模樣。
這個模樣,我小時候常常看見。
非但會看見,我還得在看見之后想盡辦法哄他,逗他,把他的煩躁啊不耐煩啊不開心啊,統統清掃干凈。
我一度認為,世界上沒有人比我更懂如何抹平他蹙起的眉頭,沒有人比我更清楚他的喜怒哀樂。
可惜,現在我不是那個人最懂他、最會哄他的人了。拍下他和小人鬧矛盾的一幕,實在我不是我的理智意愿。
這張照片,想必是留不住的。
“我先走了。”關上相機,我轉面對小混蛋。
見我了,那家伙立刻站直,眼瞪瞪地看著我,一副很怕我走的樣子。
唉,小孩子。
我心生惻,忍不住多幾句;“再想引起別人的注意也不應該東西,你不是小小孩了,別人不會理解你同你的,只會真的把你送派出所,知道嗎?”
“知……知道,我都快六年級了!”
“那就好,以后別犯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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