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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一顆紅豆》 第十一章

樑致文躺在牀上菸。

他噴出一個大煙圈,又噴出一個小菸圈。然後,他凝視著兩個菸圈在室擴大,擴大,擴大……終於擴大一片模糊的白霧,迷濛在昏黃的燈暈之下。他凝視著這白霧,霧裡浮起一張鮮明的臉,濃濃的眉,活潑的大眼睛,薄薄的脣,說的那張……他的記憶一下子被拉到許多年以前。

“你是學中國文學的?”驚奇地揚著眉,一臉的調皮、淘氣和好勝。“那麼,你敢不敢跟我比賽背唐詩?我們來背《長恨歌》,看誰背得快!”

“我不行,”他說,“我很久沒背過這首詩了。”

“大哥,”致秀喊,“你有點出息好不好?連接挑戰的勇氣都沒有!”

“他不是沒勇氣,他是禮貌,”致中說,挑撥地撇著,“夏初蕾,你別上我大哥的當,他從小就是書呆子,你可以跟他比游泳賽跑,千萬別比唸書!”

“我們來比!馬上比!”初蕾笑著,著,一迭連聲地喊著,推著致秀,“致秀,你當公證人!去找本《唐詩三百首》來,快!”

致秀找來了《唐詩三百首》,握著書本,高著:

“好,我說開始就開始,兩個人一起背,看誰先背完!一二三!”

致秀的“三”字剛完,初蕾的朗朗書聲已經飛快地奪口而出:

“漢皇重思傾國,宇多年求不得,楊家有初長,養在深閨人未識,天生麗質難自棄,一朝選在君王側,回眸一笑百生,六宮黛無……”

他在起步上就比輸了一步,幸好,他還沉得住氣,一句一句地跟進。但是,越念越快,越念越流利,聲音泠泠朗朗,就像瀑布的水珠飛濺在巖石上,更像那森林中的水車,旋轉出一連串跳躍的音符。口齒之快,簡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,唏哩呼嚕一陣,聽也沒聽清楚,已唸到“君王掩面救不得,回看淚相和流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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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放棄了,住了口,呆呆地看著那兩片脣不停地蠕,呆呆地聽著那嘰哩咕嚕的背誦。了獨自表演,但並不停止,聲音已經快到讓你捉不住的音浪,一會兒的時間,口氣,已唸到“鴛鴦瓦冷霜華重,翡翠衾寒誰與共,悠悠生死別經年,魂魄不曾來夢……”然後,停了口,亮晶晶的眼珠烏溜溜地轉,環顧著滿屋子都聽呆了的人們。接著,就一下子大笑了起來,笑得滾倒在沙發裡,笑得不過氣來,笑得抱住致秀又搖又,笑得捧住了自己的肚子,笑得那滿頭短髮拂在面頰上……邊笑邊說:

“你們上了我的當,我哪裡背得出來,除了第一段以外,下面的只陸續記得幾個句子,我嘰哩咕嚕,含含糊糊地念,你們也聽不清楚,我到我會的句子,我就大聲念出來,不會的我就念:南無阿彌陀佛,阿彌陀佛大慈大悲,大慈大悲阿彌陀佛……你們居然一個也沒聽出來,哈哈哈!哈哈哈……”

笑得那麼得意,那麼狂放,那麼淘氣,那麼毫無保留。使滿屋子的人都跟著笑了。好不容易,笑停了,卻忽然臉一正,對他說:

“我們重新來過,這次我賴皮,算打平手。現在,我們來背《琵琶行》吧!”

“可以。”他得了一次教訓,學了一次乖。“你先背,我們一個背完,一個再背。要咬字清楚,計時來算,致秀管計時!”

瞪了他幾秒鐘,然後,整整裳,板著臉孔,在沙發上“正襟危坐”。臉嚴肅而鄭重,端莊而文雅,開始清清楚楚地,一字不茍唸了起來:

“潯江頭夜送客,楓葉荻花秋瑟瑟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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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口氣唸到最後的“座中泣下誰最多,江州司馬青衫溼”居然一字不錯,弄得滿屋子的人都瞠目結舌,甘拜下風。

這是多久以前的事了?三年多了!時間過得真快,那時,還在念大一,剛剛從高中畢業,清新灑,稚氣未除。也就是那天,背詩的那天,他就深深地會到了,這個孩註定要在他生命裡扮演主角!是的,確實在他生命裡了主角,他卻在生命裡了配角!只因爲,另有人搶先佔據了主角的位置——他的弟弟,樑致中。

致中,這名字掠過他的心頭,帶來一抹酸的痛楚,他下意識地看看手錶,已經深夜十一點多了。致中還沒有回家,這些日子來,致中似乎都忙得很,每晚都要深更半夜纔回來。他正流連何方?和初蕾鬧得那樣決裂,他好像並不煩惱。致文咬了咬牙。他在一種近乎苦痛的憤怒中會著:致中對初蕾的熱度已經過去了。就像他以往對所過的友一樣,他的熱度只能維持三分鐘。初蕾,所擁有的三分鐘已經期滿了。爲什麼初蕾會選擇致中?爲什麼自己會爲配角?“哥哥”,是的,哥哥!只把他當哥哥,一個訴苦的對象,一個談話的對象,卻不是的對象!他惱怒而煩躁地深吸了口煙,耳畔又響起對他怒吼著的話:

“滾出去!樑致文!我恨你!我恨你!恨你們兄弟兩個!”

他咬了菸,牙齒深陷進了菸頭的濾裡。心底有一陣痙攣的痛,痛得他不自覺地從齒中向裡面吸氣。爲什麼?他惱怒地自問著:爲什麼要那樣魯莽?爲什麼要破壞自己在心目中的地位?爲什麼要失去的敬?可是……他閉上眼睛,回憶著脣邊的溫存,那輕軀,那炙熱的脣,上那甜的醉人的馨香……他猛然從牀上坐起來,雖然是冬天,卻覺得背脊上冒出一陣冷汗。樑致文,你不能再想,你本無權去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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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踉蹌著走下牀來,踉蹌著衝向了洗手間,他把腦袋放在水龍頭下面,給自己淋了一頭一臉的冷水。然後,他衝回房裡,衝到書桌前面,必須找點事做一做!必須!他找來一塊木頭,又找來一把雕刻刀,開始毫無意識地去刻那木塊,他削下一片木頭,再削第二片,再削第三片……當他發現自己正莫名其妙地把一塊木頭完全削了碎片時,他終於廢然地拋下了刀子。

把所有的碎片都丟進了字紙萎,他靠進椅子裡,手到口袋中去拿香菸,口袋的底層,有顆小小的東西在滾,他下意識地了出來,是那顆紅豆!攤開手心,他瞪視著那滴溜滾圓、可鑑人的紅豆。相思子?爲什麼紅豆要相思子?他又依稀記得那個下午,在初蕾的校園裡,他拾起了一個豆莢,也種下了一段相思。一顆紅豆,怎生?他又想起初蕾那天真的神態,挑著眉說:

“改天,你要告訴我這個故事,一顆紅豆!”

告訴這故事

?怎樣告訴?不不,這是個永無結果的故事,一個無頭無尾的故事。永遠無法告訴的故事。他站起來,走到窗邊,把窗子打開,他拿起那顆紅豆,就要往窗外扔,忽然,他的手又停住了,腦中閃過古人的一闋紅豆詞,其中有這麼兩句:

泥裡休拋取,怕它生作相思樹!

罷了!罷了!罷了!他把那顆紅豆又揣回口袋裡,重重地坐回到書桌前面。沉思良久,他出一沓信箋,拿起筆,在上面胡地寫著:

算來一顆紅豆,能有相思幾鬥?

舍又難拋,聽盡雨殘更

只是一顆紅豆,帶來濃如酒,

舍又難拋,愁腸怎生

爲何一顆紅豆,讓人思前想後。

舍又難拋,拼卻此生消瘦!

唯有一顆紅豆,滴溜清圓如舊,

舍又難拋,此問君知否?

寫完,他念了念。罷了!罷了!無聊了!他把整疊信箋往屜中一塞,站起來,他滿屋子兜著圈子。自己覺得,像個被繭所包圍的昆蟲,四壁都是堅韌難破的牆壁,怎麼衝剌都無法衝出去。他倚窗而立,外面在下著小雨,淅淅瀝瀝的。他驚覺地想起,臺北的雨季又來了。去年雨季來臨的時候,天寒地凍,他曾和初蕾、致秀、趙震亞、致中大家圍爐吃火鍋,吃得每個人都唏哩呼嚕的。曾幾何時,趙震亞跟致秀吹了,半路殺進一個小方。初蕾呢?初蕾和致中急遽地相,又急遽地鬧翻,像孩子們在扮家家酒。怎麼?僅僅一年之間,已經景依舊,而人事全非!

大門在響,致中終於回來了!他聽到致中靴子的聲音,關大門的聲音,裡哼著歌的聲音……該死!他還哼歌呢!他輕鬆得很,快樂得很呢!致文跳起來,打開房門,一下子就攔在致中面前:

“進來談談好不好?”

致中用戒備的眼神看他:

“我累得不得了,我馬上就要睡了。”

他把致中拉進了房間,關上房門,他定定地看著致中。致中穿著件牛仔布的夾克,肩上,頭髮上,都被雨水淋得溼漉漉的。他那健康的臉龐,被風吹紅了,眼睛仍然神采奕奕。眉間眼底,看不出有毫的煩惱,毫的不安,或毫的相思之。致文深吸口氣,怒火從他心頭升起,很快地向他四肢擴散。

“你到什麼地方去了?”他沉聲問。

致中下了手套,握在手中,他無聊地用手套拍打著邊的椅背,眼睛避免去和致文接,他掉頭著桌上的檯燈。

“怎麼?”他沒好氣地說,“爸爸都不管我,你來管我?”

“不是管你,”他忍耐地咬咬牙。“只想知道你去了哪兒?玩到這麼晚?”

“在一個朋友家打橋牌,行了嗎?”致中說,“沒殺人放火,也沒做壞事,行了嗎?”

致文地瞪著他。

“你還是沒有去看初蕾?”他問,“連個電話都沒打給?你預備——就這樣不了了之了,是不是?”

“大哥,”致中的眼從檯燈上收回來,落在致文臉上了,他看看致文的下,那兒的傷口還沒平復。“你總不至於又要爲了初蕾,跟我打架吧?”他問,“我以爲,我已經把我的立場,說得很清楚了!我這人生來就不懂什麼道歉,你休想說服我去道歉!要這樣跟我分手,我總不去求回心轉意,我們兄弟從小一塊兒長大,你看我求過人沒有?當初跟我好,也是心甘願,我也沒有勉強過!甚至於,我也沒追求過!”

“哦!”致文重重地呼吸,“難道說,是追求你?”

“也不是。”致中停止了拍打手套,皺了皺眉頭,忽然正說,“大哥,讓我告訴你吧,我和初蕾之間,老實說,已經沒有希了!你別再白費力氣,拉攏我們吧!”

“哦!”致文的眼睛瞪大了。“什麼沒有希了?你說說清楚,這是什麼意思?”

“我承認,初蕾是個很可孩子,”致中沉思地說,“當初,又會笑又會鬧,又活潑,又調皮,確實吸引我,讓我心極了。可是,等到我真跟況以後,整個人都變了,變得哭,生氣。整天,不是哭哭啼啼就是氣呼呼的,大哥,你知道我,我一向大而化之,不拘小節,我不會伺候人,也不會賠小心。最初,生氣我還會心痛,還會遷就,等天生氣的時候,我就簡直不了了。我覺得,到後來,我跟在一起,本就是罪而不是快樂!這些日子,不來煩我,我反而輕鬆多了。你瞧,這種況,還有什麼希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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