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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心理罪:畫像》 第6章 醫生

一個星期前。

現在是午休時間,圖書館的走廊里靜悄悄的。一個男孩小心地走上樓梯,靠在欄桿上,稍稍平復一下自己的呼吸。

走廊顯得無比漫長。男孩整整書包,仿佛下定決心似的疾步走到一扇門前,左右看看,沒人。他抬頭看看門上的標示:心理咨詢室。男孩深吸一口氣,抬手敲門。

敲門聲在空曠的走廊里顯得十分刺耳,男孩不由得抖一下。沒有回應。男孩又敲了兩下,還是沒有回應。他把耳朵在門上,里面靜悄悄的沒有一點聲音。男孩吁了一口氣,臉上的表很難說究竟是失還是輕松。他轉要走,斜對面的一扇門卻突然開了,一個男人把頭探出來。

“你找誰?”

男孩顯然被嚇了一跳,他指指那扇鎖的門,卻說不出話來。

男人走了過來,看看那扇門,“找喬老師?他不在。”他看看男孩,“你找他有事麼?”

“我……沒事。”

男人笑了。“有事就要說出來,否則,憋在心里會憋出病的。”

男孩抬頭看著他。整齊的分頭,和善的眼睛,潔白的牙齒,微笑時略略上翹的角。“我,我有的時候會到害怕。”

男人輕聲笑笑,“每個人都會到害怕。能不能告訴我你害怕什麼?”

男孩低下頭,雙閉。他見男孩并不想開口,也不勉強。

“你可以克服這種覺的。”他把手輕輕放在男孩的肩膀上,“比方說,你可以想象種種可能的危險景,讓最差的景首先出現,并重復出現,你慢慢便會到任何危險景中你都不會到害怕。自然,你就不會再害怕你怕的那件事。”

男孩抬起頭,他向男孩友善地眨眨眼睛,仿佛在說:相信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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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時上班的鈴聲驟然在走廊里響了起來。男孩吃了一驚,他匆匆地向男人說了句謝謝,就轉離去了。

死者共有兩人。一號死者姚曉,32歲,離異,J市師范學院教師。案發前兩天,剛剛租住了明園3號樓2單元401室。從現場的況來看,死者姚曉在案發當天應該剛剛搬進來,而且案發時正在整理東西。現場的門鎖沒有被破壞的痕跡,專案組曾考慮過人作案的可能,但是將現場提取的指紋與房東和其他與死者關系切的人進行了比對,已排除了這種可能。初步推斷,兇手進后曾與姚曉有過搏斗,最后兇手用放在客廳桌上的一尼龍繩(該尼龍繩為姚曉捆扎行李所用)將其勒死。之后,兇手用廚房里的一把菜刀將死者腹部剖開,這與前幾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基本相似。不過令人意外的是,兇手沒有像前幾起案件中那樣喝下被害人的。經分析,兇手之所以沒有這樣做,是因為這個時候發現了二號死者。

二號死者佟卉,,6歲,家住明園3號樓2單元402室。案發當天,佟卉的父母都在工廠上班,家中只有佟卉70多歲的外祖母于惠芬在照看。據于惠芬講,案發當天和佟卉吃過午飯后就睡了個午覺,朦朧中到佟卉自己跑出去玩了,于惠芬說了句“別跑太遠”就又睡著了。警察勘驗隔壁的犯罪現場的時候才醒來,也正是這個時候,發現佟卉不見了。至于在這段時間隔壁有什麼靜,于惠芬老人表示沒有聽到。據分析,很可能是佟卉在出去玩或者回家的時候意外地與兇手相遇,而兇手臨時改變了犯罪計劃,決定選擇作為吸的對象。從第一現場(明園3號樓2單元401室)和第二現場(原大明玻璃纖維廠的舊址)的況,以及對死者尸的檢驗報告分析,兇手應該用繩子將佟卉勒昏后(在此過程中,佟卉所穿的連上的一個扣子落在了門口),將臥室的一個整理袋(大號,黃格子花紋)清空,然后將佟卉裝在整理袋里帶離第一現場。兇手向東南方向步行了約四十分鐘后,在路邊的原大明玻璃纖維廠的舊址將佟卉殺害,然后剖開佟卉的腹部,并喝下了被害人大約200cc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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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園附近群眾的訪問沒有得到有價值的線索,因為案發時,園區里的絕大多數居民都在工廠上班。所以兇手雖然在大白天堂而皇之地將被害人帶走,卻并沒有人留意。在對從第一現場到第二現場之間路段的群眾走訪中得到重要線索:據宏遠路路邊的一家小食雜店(該食雜店與第二現場相距大約3000米)的老板講,當天曾有一個男子在他的食雜店買過一瓶礦泉水。該男子高大約172公分,很瘦,隨攜帶著一個大號針織整理袋。目前,已經據食雜店老板的描述做了模擬畫像,并對該名男子進行通緝。

散會后,邰偉正要走,局長住了他:“小邰,你留一下。”

已經嚴重發福的局長在皮轉椅里費力地換了個姿勢,看見邰偉還在站著,就揮揮手讓他坐下。他手里轉著茶杯,沉了一下問:“聽說,你讓一個J大的學生幫助破案?”

“是的。C市市局的丁樹向我推薦了這個人,據說很神。”

“那你覺呢?”

邰偉斟酌了一下詞句:“這個人有點意思。我們就是在他的指引下發現了第二個死者。另外,他對犯罪嫌疑人的描述與食雜店老板所說的基本一致。他說這幾天要聯系我,我也想聽聽他對這些案子的看法。”

“不!”局長豎起食指搖了搖,語氣堅決。“不要再讓這個所謂的天才參與這個案子了。不僅這個案子,類似的做法以后都不要再用了。”

“為什麼?”邰偉很驚訝。

“那件事讓我們吃得虧還不夠麼!”局長的臉變得很難看,聲音也一下子提高了。

邰偉更加不著頭腦,他直愣愣地看著局長。局長一拍腦門,好像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問他:“你調來多久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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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四年。”

“難怪,”局長的臉稍微緩和了一點,“不知者無罪。不過,我說的話你一定要牢牢記住,這是命令。”說完,就揮揮手讓邰偉走了。

邰偉莫名其妙地回到辦公室,剛想找個年長點的同事問問清楚,電話就響了。是方木打來的。

通過第一次與邰偉相見時所看的資料以及親臨第四起殺人案的現場,方木已經對這一系列殺人吸案件形了初步的結論。如果說連環殺人犯大多都在殺人現場留下自己的“標記”的話,那麼,這個吸者的標記是什麼呢?

毫無疑問,之所以將其命名為吸者,是因為他的標志行為就是在殺死被害人后將其開膛剖腹,然后將其喝下。很顯然,這種過度損毀尸的做法并不是為了泄憤或者瞞被害人份,而是出于一種特殊需要。

喝掉被害人的,可以理解為是一種對自的“補充”,這意味著兇手一定對自時常懷有一種“缺乏”的恐懼與焦慮。這種心理的源頭目前不得而知,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種恐懼與焦慮已經到了十分強烈的地步,否則他不會通過殺人之后吸人的方式來緩和這種緒。

現場的況也可以證明這一結論。

第一個被害人被殺死的時候剛剛下夜班。警察趕到現場的時候,鑰匙還在門上。兇手可能是尾隨被害人進樓道,然后趁其開門的時候突然下手,將被害人撞進房門后將其掐死,隨后剖腹,將被害人的和牛混合后喝掉。

第二個被害人是一個在讀的博士生,案發當天應該去學校上課。鄰居出來扔垃圾的時候發現房門大開,被殺死在客廳里,兇是擺放在鞋柜上的一個花瓶。

第三個被害人是一個剛剛從早市賣完早點回來的下崗工。被殺死在自己居住的平房里。兇手先抓住的頭發往灶臺上猛撞,然后用燈繩勒死了,最后把和沒有賣完的豆漿混在一起喝掉。

第四個被害人是剛剛搬進來的一個離異教師。兇手用一條被害人用來捆扎行李的繩子勒死了。正當他準備喝掉被害人的的時候,他意外地發現了走廊里的小孩。于是,小了犧牲品。

如果沒有標志的“吸”行為,那麼這四起案件很難想象是同一個人所為。被害人的份、年齡各異;案發地點有的在樓房里,有的在平房里;殺人手法分別是繩子勒殺、掐死和用花瓶砸死;剖腹工倒是一致:都是在

犯罪現場找到的利,使用后都隨意地留在現場。而且,這個人似乎并沒有刻意去毀滅犯罪證據:現場到都是他的指紋,甚至沒有關好房門就離開現場。

對這樣的現場,方木能想到的詞只有一個:混

沒有刻意選擇的被害人;沒有隨攜帶的犯罪工;沒有作案后仔細清理現場。

這樣的兇手,不是一個超級心的馬大哈,就是一個時常神恍惚狀態的人。那麼,導致他神恍惚的這種心理障礙,究竟與有什麼樣的在聯系呢?

方木在圖書館的電腦里輸了“”、“神障礙”這兩個關鍵詞。搜索結果顯示圖書館第三借閱室里有幾本這方面的書。方木抄下這些書名,徑直去了第三借閱室。

“哦?”當班的孫老師看著書單上的書名,“你不是法學院的麼,這都是醫學院的人看的書,你研究這個干嗎?”

“沒事看著玩。”

孫老師在眼鏡后面仔細地看了他一眼,笑笑,“在Z1和Z3書架上,就在那個角落里。”

方木按照孫老師的指示找到了那幾本書。辦理借閱手續的時候,方木隨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一張報紙,其中一版介紹了剛剛發生的這起室殺人案,上面還附了兇手的模擬畫像。

“你說,報紙上一報道,再加上通緝令,這吸鬼還不趕快跑了啊?”一個老師看方木也在看報紙,抖著手中的報紙慨道。

“不會。”方木沒抬眼睛,隨口說道,“這種人通常不會關心新聞的。”

“哦,真的麼?”那個老師突然來了興致,“你怎麼知道?老師教過?”

“呵呵,我也是瞎猜。”方木不愿多說,從孫老師手里接過那幾本書,快步離開了圖書館。

關在宿舍里整整一天后,方木給邰偉打了電話。他首先問了去醫院調查的況,邰偉回答他由于排查量太大,所以需要一點時間,目前還沒有什麼有價值的線索。至于對犯罪現場周邊的查訪還在進行中。方木告訴邰偉自己看了一些疾病與神障礙方面的書,他覺得這個人有可能去過神病院治療或者咨詢。

“所以,有時間的話,我們一起去神病院調查一下。”方木停頓了一下,“不過最好要快,因為,那個人,很快還會作案。”

“你來了?”

“很忙麼?不打擾你麼?”

“呵呵,無所謂的,進來坐。”

“在看書?”

“瞎看。喝什麼?茶還是咖啡?”

“咖啡吧。”

“我只有速溶咖啡,行麼?”

“行。”

“哦,算了,我看我還是給你喝水吧,你本來就睡眠不好。”

“呵呵,也行。”

“喏,小心點,有點燙。”

“謝謝。哇,你看的書好復雜啊。《疾病與神障礙》、《心因神障礙》,這個是,The study on……”

“《The study on agoraphobia》,懼曠癥研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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